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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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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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工作的总体安排

拟于20258月启动评定工作,20269月完成。初定推进计划是:20258发布通告,印发评定通知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明确申报流程相关要求。9组织申报,开展标准宣贯和申报培训10月部门推荐,接收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场监管局提交的申报材料1112月资格审查,形成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202625分别完成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3个专家评审程序,6月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建议获奖名单。7月至9月完成审议公示审定报批,名单提请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报请省政府审核批准。9月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予以表彰。

各阶段需要申报组织配合的工作:一是关注公开发布的申报信息;二是突出好申报材料梳理编制工作质量;三是提前做好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准备。

二、申报材料有调整

本届申报表新增组织简介”“公益支持情况质量管理数字化三大板块;组织基本情况增加类型说明与产业链职务情况,质量管理板块整合体系认证、诚信、标准、知识产权等要素,质量水平、市场与顾客、能耗及品牌投入等指标全面细化。

申报组织需要注意:一是认真研究《申报表》注释和评定办提供的质量管理模式提炼理论基础指引等文件;二是证实性材料须按指定顺序编排并可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三、开展全程申报服务

(一)开展公益宣贯培训开设免费公开课,通过评审标准解析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有意愿争创省长质量奖的组织精准理解评定标准,明晰自身优势与改进方向,为申报工作筑牢基础,确保申报工作质量,使组织有所收获。

(二)增设省长质量奖专栏。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设置了《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申报指南悬浮窗,链接到“省长质量奖专栏其中包括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参考资料三个子专栏,内有申报所需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和下载。此外,“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省长质量奖申报信息,并支持跳转至专栏。

(三)实施多渠道指导。除评定前的专业资料推送和咨询服务外,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评审专家将从专业角度进行现场全面诊断帮助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评定结束后,面向所有参评组织反馈评审报告,助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同时,依托获奖组织建设卓越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平台,支持其分享质量管理模式,不断扩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受益面

(四)建立常态化咨询服务和意见收集机制。设立专项咨询热线,安排专人负责答疑;同时开通专用电子邮箱,长期受理有关省长质量奖评定的意见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琳:024-2323790715842391122

 岩:024-2323790718845636815

郑壹宁:024-2323790717640058005

  越:024-2323790718540295765

邮箱地址:lnis_z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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