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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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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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66号)要求,机构改革以来,我局以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扎实推进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覆盖情况

(一)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调整工作。在省政府强力推动下,我局积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424日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调整工作。

省级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省教育厅等21家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是全国首个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省份。

通过联席会议组成调整,我省重新构建了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审查机构协调机制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工作机制,建立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群、各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群和省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库,加强了对各单位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实现了互联互通,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目标。我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在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下,截止今年916日,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组成调整工作,提前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目标。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一)在全国率先召开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为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1011日我省召开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鹏主持会议,副省长陈绿平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史凤友代表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总结了前一时期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了下一步工作重点。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等60余人参加会议。

(二)在全国率先调整了公平竞争审查总结和审查结果时间的报送时间。为确保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果的时效性,经研究,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总结和审查结果时间的通知》,对国家原规定的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总结和审查结果时间由次年的115日调整为每半年报送、报备一次,形成了常态化的审查报备机制。

(三)在全国率先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省直各部门全覆盖。按照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要求,1012日,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辽竞审联办发〔20198号),要求未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省直部门10月底前完成机制建立,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省直各部门全覆盖。

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绿平副省长批示精神,1010日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辽宁省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市人民政府、省直部门开展实质性审查工作,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二)各市、省直各部门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按照“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要求,各市、省直各部门在10月前针对2019年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对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情况、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各单位内部审查机制建立情况、2019年以来出台的文件检查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七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

(三)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部分市开展现场抽查。根据摸排情况和各市自查情况,我局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成立抽查组对沈阳市、丹东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分别召开了由23个市直部门、7个县区参加的“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随机抽查指导工作会议”。会上,抽查组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8个市直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会后,抽查组对8个市直部门、4个县区58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文件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效推动了各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四)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国家督查问题进行重点抽查。2018年,国家督查组对我省进行了督查涉及7个单位9个问题。10月份,我局对督查发现问题各市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沈阳市政府已将《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相关材料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待国家总局进一步认定。铁岭市政府对《关于优先采购辽宁专用车生产基地产品的通知》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废止。目前,督查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或得到国家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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