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重强抓”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来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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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展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国市监食生〔2018〕189号)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省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我省共有粉丝粉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72家,面制品加工企业878家,粉丝粉条、面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342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个别小微企业、小作坊等不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出厂检验能力欠缺,化验员检验能力不高等问题,下一步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培训工作力度。 

  二、重点检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2019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20195月至6月,省局对沈阳、鞍山、本溪、丹东、铁岭、朝阳市共10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重点检查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的食品生产企业均能在生产加工活动中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但也发现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厂区环境不整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生产投料记录不完整、出厂检验记录不规范、产品标签标示不准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培训不到位等方面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发整改建议书,责成属地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

    5月至 9月,开展肉类食品安全建设工作。要求肉类加工环节督促企业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重点检查原料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重点整治不建立贮存者档案、不记录进出货台账、不留存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行为,严厉打击贮存、采购、使用病死病害、来源不明、变质超期、下架回收等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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